威县一人引燃杂草被拘留
2月28日17:52,威县贺营镇魏村村民王某起,在村南林地边不慎引燃杂草,因发现及时,虽未造成损失,但是王某起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日前,王某起被贺营镇派出所行政拘留。
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,威县林长办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,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,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,对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曝光一起。